天津商业大学电话(天津商业大学电话卡)

 2023-02-25  阅读 20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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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商业大学在职研究生MBA是如何报名的呢
2、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急求天津商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电话
4、校址在天津的大学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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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天津商业大学电话(天津商业大学电话卡)-第1张-职场百科-大苏人才网

为了方面很多考生了解天津商业大学MBA的报名流程,我们将报名的详细过程写出来,如下:
1、报名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经5年或5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③健康状况良好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31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2015年11月10日-14日,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确切时间和地点均见研招网上公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相关说明。
3、考试安排
①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7、28日,参加全国MBA联考,详细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②初试科目:英语、管理类综合(含逻辑、写作、数学)
③复试时间:2016年3月中下旬,由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详见MBA网站通知
④复试考核:面试为主、政治考核(论文形式)、英语能力测评(听说能力)
4、录取及入学安排
①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加权平均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②2016年6月上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③2016年9月初新生入学报到
5、其它安排
经教育部审核通过,被天津商业大学录取的考生,可将档案和户口转入天津商业大学,另外可以申请学生宿舍(住宿费另付)。
6、报名咨询: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106室
咨询电话:(022)26667660
咨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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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校代码:13660)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8号,邮编:300384
(五)学院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学院是以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等学科为主,兼有文学等学科的多科性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目前,设有思政课与基础课教学部、经济贸易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工商管理系、会计学系、影视与舞蹈系、艺术设计系等教学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学院招生录取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社会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及专业大类的招生计划。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录取过程中调配使用。
学院现有24个招生专业。
其中,英语、日语、商务英语、舞蹈表演、表演五个专业按专业招生。
其他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
具体分类如下:金融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专业);
工商管理类(管理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类(会计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专业)。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条
在录取安排专业或专业大类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录取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专业或专业大类;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专业或专业大类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于政策加分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对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的录取及安排专业(专业大类),做如下规定:(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即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专业大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二)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符合要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1.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设定投档原则为准。
当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区、市)政策冲突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
2.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设定投档原则为准。
当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区、市)政策冲突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
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女生身高≥1.62米。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
第一时间查询录取结果。
学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学生管理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15000元/年;英语、日语和商务英语专业18000元/年;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以及舞蹈表演、表演专业22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四人间1500元/年,六人间1200元/年。
各专业及专业大类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印制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执行主管部门批准的最终标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十九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学院尚未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同时设立各种院级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后根据学习成绩和专业志愿在专业大类中进行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的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微信公众号: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3798100
传真:022-23796201

急求天津商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电话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
邮编:300134
电话:022-26675719
传真:022-26651015
E-mail:26651015@163.com
/index.php

校址在天津的大学有哪些?(除南开,天大,天科大,天津理工,天医)


天津工业大学:河东区程林庄路,中环线内
天津商业大学:红桥区光荣道快速路口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小海地(地铁1号线有一站)
河北工业大学:红桥区光荣道北洋桥旁(天津大学还叫北洋大学那时候的校址,北洋桥因此得名)
天津师范大学:南开大学附近,八里台立交桥边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电话: (022)23282310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南开区迎水道1号 电话:(022)23679931
中国民航大学:近郊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近滨海国际机场) 电话:(022)24092114

天津农学院:近郊西青区津静路22号(近城建学院) 电话: (022)23781276
天津音乐学院: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近十一经路立交桥)
天津美术学院:河北区中山路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滨海新区海洋高新技术庐山道1101号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静海县 电话: (022)29000406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天津体育学院 电话: (022)23383861

在网上还能查到好多,不一一列出了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商业大学电话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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