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介绍辞职证明怎么打的问题,以下是大苏人才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注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入离职时间即可。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办理转出手续。
单位离职后,离职员工应该及时将档案办理转出手续,将档案从单位托管的地方调转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新工作单位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通常由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提交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调转手续。
按照离职后去向不同,大致可以分为4种调转方式:
(1)新工作单位且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往新工作单位保管。
(2)新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往工作单位委托存档的档案管理单位(机构)保管。
(3)个人灵活就业或单位不负责保管人事档案的(含与企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委托保管档案。
(4)或者通过第三方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对于后期很少涉及档案相关材料的,可转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委托保管。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辞职证明怎么打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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